苏州髙新区实验初中“法制宣传教育月”活动实施方案
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》的精神,学校将于十月份开展校第四届 “ 法制宣传教育月 ” 活动,以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,努力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
一、“法制宣传教育月”活动的目标
本次活动的目标是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教育,使广大师生更进一步地了解基本法律常识,养成依法办事,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,增强自我保护能力,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、侵权行为作斗争,从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,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制、维权意识,促进学校文明的进步,把学生培养成与时俱进,努力实践“三个代表”的接班人。
二、“法制宣传教育月”活动的内容
在“法制、维权宣传教育月”活动中,我们将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,通过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常识,使学生初步掌握与自己日常学习、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。主要内容如下:
1 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,重点学习《国旗法》。
2 、各班应重点学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预防未年成人犯罪法》。
3 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,七年级重点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,八年级重点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,九年级重点学习《预防未年成人犯罪法》
三、“法制宣传教育月”活动的方法和途径
各班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,做到计划、措施、小结三落实。根据各班的具体情况,积极开展生动活泼、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。
1 、各班在正常教育过程中,可通过学生自学的方式,学习有关的法律常识。
2 、学校利用周一的国旗下讲话,班级利用班级活动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;举办一次全校性法制讲座;出一期法制宣传橱窗;举办普法主题黑板报及法制宣传小报评比活动。
3 、十月二十日前为各班发动、宣传、教育阶段,十月下旬将组织开展班级自编法制小报评比活动。
四、活动日程安排
10 月 9 日 :公布活动实施方案,全校发动,明确活动目的、意义,并发放有关学法材料。
10 月 9 日 —— 14 日:组织学生学习《国旗法》。
10 月 26 日 —— 30 日:举办自编法制小报评比活动。
(要求:七年级各班于 10 月 26 日 之前将小报送交德育处)
10 月 19 日 :各班召开法制教育主题班会。
10 月 15 日 —— 19 日:组织学生学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
10 月 22 日 :国旗下讲话(代表)
10 月 26 日 :法制讲座
10 月 24 日 —— 31 日:各年级分别重点学习《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和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。
10 月 31 日 :七八年级各班上交学习心得体会。
苏州髙新区实验初中德育处
2007 . 10 . 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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