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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记本电脑使用年度考核办法


(一)考核内容:

1、每位拥有笔记本电脑使用权的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至少5个高质量的教学课件,且同一备课组教师不得重复(所指课件必须能供上课实际使用)。

2、课堂教学利用率达30%以上。

3、每位教师均应建立自己的电子备课档案。

(二)考核办法:

1、考核前,每位教师要按照附表(一)先自行检查,并填好附表(一)。然后将下列材料于每年7月1日前一并上交至教务处:

(1)已填写好的附表(一);

(2)附表(一)所列出的课件及与之相配套的教学详案(刻录好光盘);

(3)自己的电子备课档案(刻录好光盘)。

  不按时上交以上材料者,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。

2、学校将采用民意调查、核查所报材料等形式进行考核。

3、每学年学校开展一次优秀课件或优秀网站等评比活动,获奖者将予以奖励。
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学校将收回其笔记本电脑使用权:

1、当年度考核不合格者;

2、有严重违反师德者;

3、所任教班级学年考试成绩与同类班级差距较大者;

4、学年民意测评满意率较低者;

5、违反实验初中校园网计算机用户行为规范者;

6、在上班期间利用电脑做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且屡教不改者;

7、无论因何原因离开学校工作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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